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执法打假十大典型案例
3月16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打假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口罩等备受关注的商品。其中,饿了么外卖服务站利用技术等手段限制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被查处。具体案例如下:
◎饿了么不正当竞争
2019年5月5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进行检查。经查,自2018年上半年始,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通过降低服务费、降低配送费等方式,要求商家只能选择饿了么一个平台进行网络销售,已在饿了么平台上线的商家不能同时选择其他平台;对已在其他平台上线的,则要求其必须关闭其他平台方可上线饿了么平台;对已在饿了么平台上线,又同时在其他平台上线的部分商家,当事人则采取技术手段缩小在线配送范围、提高服务费、提高配送价、提高起送价等方式,要求商家必须选择饿了么平台。对个别不配合的商家,当事人在无充分事实认定的情况下以商家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为由,擅自将商家强制下线。当事人利用技术等手段限制交易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10万元行政处罚。
◎销售无合格证口罩
2020年2月1日,合肥市长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销售无合格证明医用口罩,依法责令其改正,没收394袋口罩;罚款29.85万元。
◎虚假宣传兜售产品
2018年7月以来,康福滋源商贸有限公司通过赠送小件生活用品,吸引中老年群体,组织健康讲座,其间借机高价兜售普通食品,还涉嫌虚假夸大宣传。2019年2月18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12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药房销售假“万艾可”
2018年9月10日,定远县易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万艾可”等品牌药。当地市场监管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查获西地那非40千克,假药85种118万粒,假药小包装盒20余万件等涉案物品。目前,当事人受到没收违法所得196元、罚款980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14名犯罪嫌疑人也分别获刑。
◎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
2020年1月28日,执法人员发现苗某活鱼店购进冷冻野兔246只(约432.8千克),且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宿州市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涉案野生动物制品、违法所得,并处罚款7.3万元。
◎跨省销售假“飘安”
2020年2月4日,滁州市南谯区一日杂货经营户安某店内被查出涉嫌假冒“飘安”品牌口罩共4万只。深挖发现口罩被转销河南、安徽、江苏、海南、黑龙江、陕西等6个省。滁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继续调查,现已成功打掉销售窝点5个,公安部门传唤13人,刑拘4人。
◎销售冒用他人厂名产品
安徽亮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承包的淮北某公司改造项目中,擅自把原产品铭牌换成安荣信科技有限公司的铭牌。2019年10月11日,淮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两台冒用他人厂名的产品,并没收违法所得13.5万元,罚款22.6万元。
◎食品公司销售过期食品
2019年7月24日,阜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安徽腾翔食品有限公司,现场发现“锦诺尔牛肚”37箱已过保质期,阜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过保食品,并行政处罚9.9万元。
◎婴幼儿配方乳粉未经注册
五河县贝因美婴童用品店在经营的淘宝网店,所销售的“圣元我的天使佳盾3段幼儿配方奶粉法版”未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2019年5月18日,五河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后调查。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依法没收涉案奶粉和违法所得,并被行政处罚5万元。
◎销售假冒他人商标口罩
2020年2月5日至6日,黄山市花园大药房、黄山博宏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被黄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查出,已售出的一批标注“民乐”商标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目前案件已移送黄山市公安局查处。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永
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典型案例
3月16日,省市场监管局价格检查局公布了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典型案例,涉及房产销售、停车场收费及疫情期间药房哄抬物价等。具体如下:
◎毛坯房当装修房卖
2018年9月12日,安徽省安福置业有限公司在销售“安粮城市广场”15号、16号楼盘商品房过程中,将“毛坯房”标注为“装修房”向购房人销售并交房。构成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交易的违法行为。2019年5月28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万元。
◎停车场未公示收费标准
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中湖砂石广场停车场,在2019年7月10日至7月18日期间,未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标准,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当年11月12日,淮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00元。
◎哄抬价格售卖口罩
五河县宁康大药房在2020年1月22日至1月24日期间,在售卖多款口罩的过程中,有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2020年2月6日,五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2638元,并处罚款13190元。
◎哄抬价格被罚10万元
黄山市益康堂大药房百合店在2020年1月21日至1月22日期间,将原价5元/袋的一次性口罩经4次提价至25元/袋进行销售。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2月13日,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
◎销售口罩不明码标价
阜南县老百姓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毕某店在销售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过程中,未标示价格,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3月2日,阜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