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安徽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基本条件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3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省局制定了《安徽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基本条件》(见附件1、2),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局要按照《安徽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基本条件》选择并推荐考试机构,推荐的考试机构数量及考试项目应与本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需求相适应。 二、氧舱、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阀等考试机构由各市局可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并推荐。原经省局认定的考试机构一并上报。 省局将根据各市上报的考试机构,统筹形成本省考试机构备选库并公布。请各市局于9月15日前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汇总表》(附件3)报省局特种设备处。 联系人:杨勇 电话:0551-63356136 附件:1.安徽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基本条件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实际操作考试要求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汇总表 2019年8月27日